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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各市州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学联,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作贡献,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本届“挑战杯”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遵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实施。

二、竞赛时间

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

三、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四、竞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

2承办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3、竞赛成立领导小组和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4、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提名的社科、理、工、农、医各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

5、各参赛院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的参赛组织、咨询指导、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

五、参赛对象

凡2010年7月1日前批准设置的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在校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六、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七、活动评审程序与奖励方式

1、评审程序

各校自行组织作品初评,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报送作品的初审,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2、奖励方式

竞赛按三类作品分别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5%、10%、30%、55%的比例,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和排名,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挑战杯”奖励,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十一名的学校“优胜杯”奖励,并设若干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组委会将组织优秀作品展示和作品成果转让洽谈,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际交流,举行“挑战学子”评选与推介等活动,进一步推进“挑战杯”获奖成果转化。

八、活动实施步骤与进程

本次竞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上旬)

1、组委会办公室下发竞赛通知、竞赛章程、竞赛作品申报书等文件材料。以上文件材料请在湖南共青团网(http://www.hngqt.org.cn/)和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网上查询、下载。

2、各高校成立领导与协调小组,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将领导与协调小组成员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各高校初评和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1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中旬)

1、各高校按竞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有条件的高校应举行预赛,择优选出本校的参赛作品。每所本科院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0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2件。此外,在籍普通学生3万人以上的本科院校可加报5件作品(申报时须注明是加报作品),加报作品的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5件,每人限报一件。

2、2011年3月18日前各高校向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报送已选定的本校参赛作品(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四份)及《目录表》。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预审和参展准备阶段(2011年3月至4月)

1、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的40%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余部分获得三等奖。

2、各高校按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工作。

(四)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5

1、各高校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报到,完成布展工作;

2、举行开幕式;

3、评委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

4、组织优秀作品展示和技术成果转让活动;

5、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途径,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我省“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促进理论与实践、学校教育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具有积极的意义。湖南省推荐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也将主要从本次竞赛获奖作品中产生。各高校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组成由校主管领导挂帅,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参赛协调班子,负责本校组织发动、作品申报、咨询指导和筛选把关工作。

2、采取措施,搞好宣传发动。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挑战杯”竞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采取具体措施,如作品预赛、科技论坛、论文报告会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充分发动,大力宣传“挑战杯”竞赛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在注重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

3、组织参赛作品校级初评和申报指导工作。校级初评和作品申报工作是本届“挑战杯”竞赛成功举办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参赛高校要抽调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本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和筛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资金支持,帮助学生努力提高作品质量。

(联系人:杨育,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联系方式:0731-88776807)

 

附件:1.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2.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样本

 

 

 

 

共青团湖南省委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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